首页 - 公证摇号 - 公证摇号 - 正文

返回

公告

申请人杭州富阳祥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就其开发建设的雍翠别院19号楼、20号楼、21号楼、30号楼、31号楼、33号楼、35号楼、45号楼、46号楼、47号楼、50号楼”商品住房于20251月6日取得《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富阳房预许字(2025)第00004号】,该项目可售房源51套。申请人根据《销售公示方案》的计划,于202516日9时至202518日16时,在线上接受购房意向登记申请,并于202519日16时前接受重新提交资料审核。登记期满后,申请人于202519日18时至2025110日18时,就《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微信公众号“山水雍翠别院”进行了公示。我处公证员于202519日对申请人的公示情况进行了保全证据 。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结果显示,截止登记期限届满,共有0户家庭进行了购房意向登记,未达到可售房源总数。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251月11


微信客服 qq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