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潮语鸣翠轩3幢4幢5幢15幢退房房源递补选房公告
潮语鸣翠轩3幢4幢5幢15幢商品房已于2024年8月3日结束选房活动,邀请所有经公证处摇号产生的潮语鸣翠轩3幢4幢5幢15幢摇号登记的意向购房家庭参与开盘日依次选房,当天叫号至公证顺序号146号全部房源认购完毕。现因有1户购房家庭退房,具体房源为潮语鸣翠轩3 幢402室。现告知当期公证顺序号147号至678号家庭进行递补选房。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价格(元) |
1 | 潮语鸣翠轩3 幢402室 | 199.43 | 10227967 |
一、选房时间:
2024年9月27日10:50正式开始。
选房签到时间从当日10:30- 10:50,选房家庭为在上述签到时间段内登记的家庭方可选房,未在上述时间段内签到入场,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递补选房机会。
二、选房对象:
潮语鸣翠轩于2024年8月1日摇号产生的公证顺序号为147号至678号的家庭。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99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8号办证室
四、注意事项:
1. 选房客户需携带购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家庭成员房产情况核查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婚姻证明、杭州户籍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非杭州户籍家庭提供相应的社保及个税证明,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限2人进场(需包含全部购房人)。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选房客户进行校验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3. 委托他人办理选房手续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手写或公证委托书皆可,手写需双方签章),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委托材料携带不齐全的,视为放弃选房;选购成功客户同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4. 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之内选定购买房源,并于5分钟之内支付伍万元整定金,超时未选定房源及付款的,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原则上不予退房。
5. 递补选房当日,已选定房屋的客户需在当日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于2024年9月28日付清房屋首付款(一次性客户付清全款,按揭客户付清征信要求比例首付款),否则均视为客户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6. 选房流程及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关于选房迟到的规则等均依照潮语鸣翠轩递补选房公告的相应规定执行,我司将按照公证处摇号确认的选房顺序,准时选房。
7. 选房成功客户需要当场支付定金伍万元整,仅支持借记卡刷卡,请注意银行卡是否限额。当场未支付定金或未按时完成后续签约付款视为弃购。
8. 咨询电话:杭州滨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571-86108866。
杭州滨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3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