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证摇号 - 轮候选房公告 - 正文

返回

云诵桂月轩 | 递补选房公告及递补选房细则公告

云诵桂月轩项目1幢、2幢、5幢、9幢、12幢、17幢、19幢商品房已于2023年12月16日结束选房活动,共邀请入围家庭1914户家庭参与开盘日依次选房,当天叫号至选房编号781号全部房源认购完毕。现因2户购房家庭退房,特告知选房编号782号至1914号家庭进行递补选房,具体房源为17幢1单元302室、17幢1单元2602室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从2024年3月20日15:00正式开始。

选房签到时间为选房当日14:35-14:55,上述签到时间段内登记的家庭可参与选房;未按时签到的家庭不再参与递补选房。

二、选房对象

云诵桂月轩2023年12月13日公证摇号选房排序号为782号至1914号的家庭。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狮虎桥路5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八号办证室

四、注意事项

1、选房当天,选房家庭须带齐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离婚相关证件原件、征信查询报告(按揭客户、180天内)、住房情况查询记录(30天内)、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个人纳税(外地)等。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四县市(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及国土资源局盖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30天内拉取的证明有效。选房成功的,须在当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相关认购材料,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5万元及相应首付款(以银行审批要求为准),并于当日完成按揭手续的办理与相关按揭资料的完整提交。若购房者当日携带证件不齐全或者资金不足或者未按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相关认购材料、支付定金及首付款、提交齐全按揭资料的,视为放弃选房,我司有权另行处理该房源,定金不予退还,首付款无息退还。

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仅限2人参与选房,每个购房家庭仅限选购1套住宅房源。

委托他人办理选房手续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手写或者公证委托书皆可,手写需双方签章),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委托材料携带不齐全或者资金不足,视为放弃选房。

2、本次1幢、2幢、5幢、9幢、12幢、17幢、19幢递补选房顺序号的有关事项:云诵桂月轩2023年12月13日公证摇号选房顺序号为782-1914号有购房意向并有购房资格的购房家庭。

3、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之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

4、客户成功选购房源后,应在15分钟内支付购房定金(50000元)及相应首付款,否则,视为弃选;定金及首付款支付方式为现场刷卡,不支持代支付、信用卡及信用贷等支付手段。

5、本次选房客户应在通知的时间内,2024年3月20日14点55分之前完成签到,并携带相关购房材料及购房款准时至杭州市拱墅区狮虎桥路5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八号办证室进行选房。报喊选房客户代表选房序号,报喊3遍未达到选房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

6、若因购房、贷款政策调整或非开发商原因,导致选房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贷款资格或无法变更成一次性付款的,均视为购房客户无条件放弃选定房源。我司有权另行处理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购房客户应积极配合我司办理房源释放等相关手续。

7、递补选房家庭必须符合杭州市现行限购相关政策的购房条件,如递补选房家庭在初始意向登记时符合购房条件但根据目前新政(若有)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能参加递补选房。

8、相关协议的签署人的姓名需与公证公示姓名一致,不得更名、增名或减名。
附表: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预测面积)

销售单价

(元/

房屋总价

(元)

1

17-1-302

139.44 

33,496

4,670,682

2

17-1-2602

139.44 

35,996

5,019,282

 

 


微信客服 qq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