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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宜晓庐退房房源递补选房公告
枫宜晓庐7#10#幢商品房(预售证编号:杭售许字(2023)第000104号)已于2023年9月19日进行了公证选房,共邀请入围家庭72户和轮候家庭133户,合计205户家庭参与开盘日依次选房,当天叫号至选房序号112号全部房源认购完毕,现有2户购房家庭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房,具体房源10-1-801、10-2-302,现告知选房序号113号至205号的家庭进行递补选房。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房屋总价(元) |
1 | 枫宜晓庐10幢1单元801室 | 127.83 | 4692281 |
2 | 枫宜晓庐10幢2单元302室 | 127.83 | 4462187 |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下午14:15正式开始。
选房签到时间从当日14:00-14:10,选房家庭为上述签到时间段内登记的家庭方可选房;未按时签到的家庭不再参与递补选房。
二、选房对象
枫宜晓庐2023年9月19日公证摇号选房排序为113号至205号的家庭。注意!!!此次摇号顺序号,具体请查看:杭州万科公众号2023年9月19日发布的《枫宜晓庐|摇号结果公示》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99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八号办证室。
四、注意事项
1、选房客户需携带购房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家庭成员房产情况核查证明《杭州住房查询证明》、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征信报告,非杭州户籍家庭提供相应的社保及个税证明(原件);购房定金5万元整须于选房当日付清,并3日内补齐相应首付款。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仅限2人,(需包含全部购房人)。
2、委托他人办理选房手续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手写或者公证委托书皆可,手写需双方签章),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委托材料携带不齐全或者资金不足,视为放弃选房,选购成功客户同时签订《定金合同》及相关资料。
3、本次枫宜晓庐二次选房顺序号的有关事项:
枫宜晓庐2023年9月19日公证摇号选房排序为113号至205号的家庭。
4、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之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
5、本次选房客户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完成签到,并携带相关购房材料及购房款准时至开盘现场进行选房。报喊选房客户代表选房序号,报喊3遍未达到选房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
6、若因购房、贷款政策调整或非开发商原因,导致选房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贷款资格或无法变更成一次性付款的,均视为购房客户无条件放弃选定房源。我司有权另行处理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购房客户应积极配合我司办理房源释放等相关手续。
浙江交控万磊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3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