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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仕轩5幢、7幢、8幢、9幢退房房源递补选房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朝仕轩项目5幢、7幢、8幢、9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售证编号:杭房预许字(2024)第00312号)已于2024年7月24日结束选房活动,共邀请1129户家庭参与开盘日依次选房。当天叫号至选房编号449号房源认购完毕。现有两户购房家庭退房,具体房源为7幢303室、7幢2202室,现告知选房编号450号至1129号家庭进行递补选房。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房屋总价(元) |
1 | 7幢303室 | 98.91 | 2181797 |
2 | 7幢2202室 | 98.91 | 2370715 |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从2025年7月22日下午14:32正式开始。
选房签到时间从当日14:00-14:30,选房家庭为上述签到时间段内登记的家庭方可选房;未按时签到的家庭不再参与递补选房。
二、选房对象
朝仕轩项目2024年7月23日公证摇号选房排序为450号至1129号的家庭。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狮虎桥路5号(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99号)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8号办证室。
四、注意事项
1.选房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选房,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仅限2人。
2.委托他人办理选房手续需携带委托人身份材料,及委托书(手写或公证委托书皆可),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如无法证明委托身份的,视为放弃选房;选购成功客户同时在选房现场支付定金30000元整并签订《朝仕轩认购协议书》。
3.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原则上不予退房。
4.选房流程及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关于选房迟到规则等均依照《朝仕轩退房房源递补选房细则公告》的相应规定执行,我司将按照公证处摇号确认的选房顺序,准时选房。
5.咨询电话:杭州安居三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0571-82229555。
杭州安居三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朝仕轩5幢、7幢、8幢、9幢退房房源递补选房细则公告
一、递补选房时间
2025年7月22日下午14:00-14:30签到,14:32正式选房。
二、选房对象
朝仕轩项目2024年7月23日公证摇号选房排序为450号至1129号的家庭。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狮虎桥路5号(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99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8号办证室。
四、注意事项
1、选房顺序按摇号公证的顺序号先后选定(限递补选房签到时间段内签到登记的家庭)。
2、选房当天,客户须带齐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书、购房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离婚相关证件原件、征信查询报告(按揭客户、180天内)、住房情况查询记录(30天内)、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杭州农村或四县市(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及国土资源局盖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30天内拉取的证明有效。
3、为保障秩序,每次只允许1个顺序号的客户(每个顺序号仅限2人)选房,每个顺序号仅限选购1套房源。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原则上不予退房。
4、关于选房迟到规则约定
(1)我司将按照公证处摇号确认的选房顺序,准时开始递补选房。
(2)递补选房签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下午14:00至14:30,超过该时间段则视为迟到,迟到家庭不再参与本次递补选房。当日未到场的轮候家庭,将视其自愿放弃本项目的选房顺序号,不再保留。
5、关于弃选规则约定
(1)针对本次选房,所有递补家庭,轮到选房未做选购的,不视作中选后弃选,不计入放弃选房、购房的次数;客户成功选择房源后,20分钟内未按约足额支付购房定金30000元的,视为弃选;定金支付方式为转账,不支持代支付。
(2)当日未到场的客户,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的选房顺序号,不再保留。
(3)针对轮到选房未做选购的客户,离开选房区后,即失去选房权利,不得再选房。
6、关于弃购规则约定:
(1)递补选房选定后,客户须于成功选房后3天内即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该房源首付款或房款的缴纳并签订纸质认购协议及相关文件(其中按揭付款客户,须同时向按揭银行提交完备的贷款申请资料,办妥按揭贷款手续),若未完成上述事项,则视为逾期,视为客户违约,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客户,开发商有权对该房源进行重新销售,开发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2)客户应自收到开发商通知签约5日内,至开发商指定场所与开发商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预售)》及相关协议,如未按时完成则视为弃购,支付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开发商有权另行出售该房源。
(3)因客户原因弃购的,已支付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有权另行出售该房源并无须通知该客户。
(4)若因购房、贷款政策调整或非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或无法变更成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均视为购房客户无条件放弃已选定房源,开发商有权另行处置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购房客户应积极配合开发商办理房源释放等相关手续。
7、相关协议的签署人姓名需与公证公示姓名一致,不得更名、增名或减名。
杭州安居三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9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3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