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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主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杭州市委、市政府把公共租赁房建设作为当前一个时期改善民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正在积极探索如何又好又快地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管理。

2011年8月16日,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与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召开租赁房租赁合同公证会议,就如何在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充分发挥公证作用达成共识。

双方与会代表听取了杭州市租赁房中心关于我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型住房的情况和2011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计划的情况介绍:2011年,杭州市计划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型住房56宗,配建面积约47万平方米,已有10宗地块签订了配建协议并办理了协议公证;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计划配租的3600套(市级600套、区级3000套)租赁合同都将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与杭州市租赁房中心就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协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公证要求及费用承担方式以及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困难家庭的公证费承担方式达成了共识。杭州国立公证处还将对公共租赁住房集中配租时,派专人现场公证;零星配租时,派专人定期现场公证。

为保障型住房的建设、配租等法律行为办理公证是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肩负起自己应有社会责任的又一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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