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本处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当事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通知,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本处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9月19日(周四)至21日(周六)放假3天;
9月22日(周日)至9月27日(周五)上班;
9月28日(周六)休息1天,该日值班照常;
9月29日(周日)、30日(周一)上班;
10月1日(周二)至7日(周一)放假7天;
10月8日(周二)至12日(周六)上班;
10月13日(周日)休息1天,该日值班照常。
10月14日起恢复正常,节日期间值班暂停,如需办理公证,请提前作好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13年9月16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3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