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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招聘启事
为储存后备公证员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公证人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性别:男性,身高1.72米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户籍、学历:本市常驻户籍,须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民商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31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直接到杭州市延安路499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三楼行政科报名。
(2)将个人简历(需附照片)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以快件方式(请注明应聘公证员助理)寄至杭州市延安路499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三楼行政科。
(3)将个人简历(需附照片)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杭州市国立公证处邮箱:hznotary@163.com
(二)考核
考核方式:面试和笔试。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13年12月15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3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