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庆节期间本处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当事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通知,2014年国庆期间本处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9月28日(周日)至9月30日(周二)上班;
10月1日(周三)至10月7日(周二)放假7天;
10月8日(周三)至10月11日(周六)上班;
10月12日(周日)休息1天。
10月13日起恢复正常,节日调整期间值班全部暂停,如需办理公证,请提前作好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