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龙年春节将至,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我处春节期间放假时间如下:
2月10日至2月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放假期间,我处对外暂停线下公证服务,但仍可通过我处官网或微信城市服务在线申请涉外公证或电子证据存证业务。
感谢大家对我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恭祝广大市民朋友龙年大吉,阖家欢乐。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