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相关通知,元旦放假期间为12月30日(周日)— 1月1日(周二)。元旦放假期间,我处将不对外办公,1月2日起(周二)正常上班。
因假期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元旦假期愉快!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