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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财产公证,小两口婚后无忧
前两天,杭州人王先生携女友李小姐走进杭州市公证处,他们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两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属作出约定。据该公证处公证员介绍,这只是该处今年办理的30余起婚前财产公证中的一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于是,王先生=和李小姐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婚前以王先生名义所购房产,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有关该房产的银行按揭款由双方共同偿还。李小姐的担忧解除了。 据介绍,现在,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已经得到了适婚男女的认可。通过这类公证,既明确了婚前财产的归属权,又明确了婚前一方所负债务的承担方式,更解除了适婚男女的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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